出租车运营服务平台也应受到有效监督
近日,由北京市公安局组织修订的《巡游出租车安全防范技术要求》系列标准开始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官网上征求意见。系列标准涉及安防监控系统、车载定位终端技术要求、车载防劫防盗报警终端技术要求三个部分。在新修订的系列标准中,安全防范技术和车载防劫防盗报警终端技术要求中都明确出现了在巡游出租车内增加音视频监控的要求。(6月20日《北京青年报》)
巡游出租车增加音视频监控,等于给出租车装上“眼睛和耳朵”,出租车在运营过程中司机与乘客的一言一行,尽在运营服务平台的掌握中。此举有利于保障乘客安全,也有利于保障出租车司机安全,并有助于预防产生司乘纠纷,或为解决此类纠纷提供证据。“音视频监控”是实现出租车服务安全化、规范化的有效技术措施,北京巡游出租车将增加音视频监控,其效果值得期待。
2018年多地发生网约车乘客受严重侵害事件,直接促使音视频监控基本成为网约车的标配。这类恶性事件也曾经发生在巡游出租车行业,因此,音视频监控也应当成为巡游出租车的标配。此前,广州等地出租车基本安装了音视频监控。如今北京也提出这样的要求,这有利于保障出租车司乘双方的权益,也有利于提升城市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对于乘客而言,今后乘坐出租车会更有安全感,也能防止出现出租车拒载、绕道、不打表等问题,因为根据上述标准,运营服务平台对入网车辆实施监控、跟踪、定位、音视频监控,那么乘客的安全权益、消费权益都更有保障。对出租车司机来说,有音视频监控等措施,也能防止被乘客侵权。少数出租车司机轻则被乘客骚扰、刁难,重则被乘客威胁生命,音视频监控可防范各类侵权问题。
期待上述标准征求公众意见后尽快出台,以使运营服务平台按标准提升出租车安全保障水平。作为平台或出租车企业,也要按照标准要求统一配置监控设备,并按要求对运营出租车进行常态化监督。音视频监控等措施属于“技防+人防”,按标准配备监控设备属于“技防”,平台对监控设备进行访问或者实时点播监控内容离不开“人防”,“技防”“人防”缺一不可。
在平台通过音视频监控出租车的同时,运营服务平台也需要被有效“监控”。平台是否规范化运作、司机和乘客个人隐私是否得到保护等,都应当受到有效的监督或监控。谁来“监控”运营服务平台、如何“监控”平台,以及“监控”平台有哪些工作都需要逐一明确,这样才能形成出租车被平台监督、平台被有关部门监督的多层次监督局面。
有了多层次监督,一则出租车司机和乘客不敢轻易胡来;二则运营服务平台也不敢乱来,只能尽职尽责监控出租车运营,严防司机或乘客个人隐私泄露等;三则出租车行业运营及服务也处于更为有效的管控之中。所以,在明确相应标准之外,还应制定相应的制度,对违反标准和制度的出租车司机、乘客、平台等,要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鉴于过去某些监控设施往往在关键时候“掉链子”,不是突然失灵就是有死角,所以亟须用标准和制度确保音视频等监控设备始终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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