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加强“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
人民网北京6月27日电 (记者鲁婧)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在全国范围将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业态纳入管理。
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通知》要求,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使用的剧本脚本应当设置适龄提示,标明适龄范围。其中,设置的场景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应当在显著位置予以提示,并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通知》规定,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外,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剧本娱乐活动。
《通知》明确,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经营范围为“剧本娱乐活动”,并实行告知性备案。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将经营场所地址以及场所使用的剧本脚本名称、作者、简介、适龄范围等信息,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报经营场所所在地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备案。新增剧本脚本,或者剧本脚本的故事背景、剧情等主要内容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当自使用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将剧本脚本的上述信息报原备案部门备案。文化和旅游部负责制定剧本娱乐活动备案指南。
《通知》严格内容管理,坚持正面引导和加强监管并重。一是加强引导,鼓励场所使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剧本脚本;二是强化主体责任,要求建立内容自审制度,对剧本脚本以及表演、场景、道具、服饰等进行内容自审;三是划出内容红线,剧本娱乐活动不得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同时,《通知》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协同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通知》设置政策过渡期,引导场所合规经营。要求自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为政策过渡期。过渡期内,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应根据有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依法变更经营范围,完善经营资质,向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履行备案手续,建立内容自审制度,积极整改并消除消防等安全隐患。
过渡期后,《通知》要求,各地应当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加强日常巡查,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要求及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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