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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部:规范演职人员商业行为 建立健全道德评议机制

2021年08月30日19:22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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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8月30日电 (记者刘佳)针对当前文娱领域出现的违法违规、失德失范现象,为进一步加强文艺工作者教育管理和道德建设,树立文艺新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旅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工作者教育管理和道德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文艺事业是党和人民的重要事业,文艺战线是党和人民的重要战线。要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通过专题理论学习、集中研讨交流、分享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要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不断提高思想品德修养、职业道德素养和人文艺术涵养,争做德艺双馨的文艺工作者。

《通知》要求,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要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法律教育,特别是宪法和民法典、著作权法、税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重点教育引导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演艺人员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是非辨别能力,确保文艺工作者知法、懂法、守法。组织学习文化和旅游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文艺工作者的信用意识。

《通知》指出,学习规章制度,筑牢思想防线。要组织学习相关部委关于治理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文件精神,以及《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等行业规范,教育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不碰“红线”,不触“底线”,提升职业操守。

《通知》显示,创作推广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优秀文艺作品。要教育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牢记创作是中心任务、作品是立身之本,努力创作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进一步发挥文艺精品在反映时代精神、陶冶高尚情操、树立昂扬正气特别是塑造青少年正确价值观方面的独特作用,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贡献。

《通知》指出,积极选树德艺双馨的优秀文艺工作者。要建立健全优秀文艺工作者的遴选推介机制,在选派参加重大活动以及选拔优秀人才等方面予以倾斜,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坚守崇高艺术理想,主动追求真才学、好德行、高品位,争做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的人。

《通知》要求,规范演职人员商业行为。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规范、从严管理演职人员商业活动,特别是要从严审批公职演职人员在所属单位外开展个人商业活动。

《通知》显示,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要加强重大题材创作管理,守好阵地、把好方向。做好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活动参与人员的审核工作,决不为违法违规、失德失范人员提供舞台和平台。

《通知》指出,加强监督监测。要强化约束机制,加强违法违规、失德失范行为的风险监测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于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和问题,要果断采取应急性管控措施。

《通知》要求,提升人格修为,增强社会责任感。要教育引导文艺工作者弘扬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传承家庭美德、锤炼个人品德,处理好义利关系,心存敬畏、行有所止,认真严肃考虑个人的社会影响和作品的社会效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

《通知》显示,建立健全道德评议机制。要把道德评议纳入考核体系,将评议结果与业务考核、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挂钩,时刻督促提醒文艺工作者敬畏纪律规矩、严守道德底线,做到德艺兼修。

(责编:刘佳、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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