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明星代言,远离“雷区”保平安!
明星代言产品出问题是老话题了,但奈何一直总有新案例出来,因此一直常说常新。这不,汪涵又因为曾经代言的金融产品“爱钱进”出现兑付问题向大众道歉。
其实,在众多陷入代言危机的明星中,汪涵依然是值得点赞的。毕竟,如他所说“在得知产品兑付迟缓后,曾多次联系平台敦促解决用户问题”,并表示他和他的团队一直在联合相关部门、督促平台解决问题,希望能帮大家减少损失。可以说,汪涵的道歉和补救行为体现出了作为一个公众人物的责任感。遗憾的是,此刻所有的行为都是“亡羊补牢”,已经造成的一些损失是无法弥补的。
从普通人角度看明星代言,会觉得是赚钱最轻松的方式,拍一段广告视频,说几句话就能有百万、千万的代言费入袋。简单点想的确是如此,但精明的商家当然不会做亏本的买卖,而是要明星用他们的无形资产——个人形象和美誉度为自己的产品背书。而一个明星树立起能够吸引高额代言费的个人形象和美誉度并不简单,既需要个人努力,也需要天分和好的机会,看看汪涵从出道到成名的经历就可以看出有多不容易了。
明星拿到代言费的那一刻,就将自己和所代言的产品、品牌捆绑在一起,即使是合同已经到期,但在大众心目中你和这个产品已经建立的关系并不会马上消失,所以依然难免“背锅”。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明星不知道代言广告虚假,不清楚代言产品的瑕疵,产品出了问题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在法律责任之外,还是要付出无形的代价——那就是个人形象和美誉度受损,也会间接影响到未来赚更多的钱。
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大众,明星们在选择代言时都应该肩负起“排雷”的责任,在自己这儿把好一道关。许多明星也的确会做相应调查,避免踩“雷”。只是这吃的、用的好辨别,但像互联网金融产品这样的,表面风光的背后到底是什么,无论是明星还是一般人,大都是很难看透的“盲区”。如果要真不懂,不如就不挣这笔钱了,这钱拿着烫手,还后患无穷。
近两年,互联网金融产品频频爆雷,但依然有明星在为之吆喝,还是胜在胆大吧?!祝他们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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