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多举措支持入境旅游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明确提出,加强入境旅游工作,优化签证和通关政策,完善入境旅游服务。对此,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高度重视并表示,将全力支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积极为扩大对外开放、便利人员往来提供政策支持,多措并举满足境外游客入境旅游需求。
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表示,在会同外交部提高驻外签证机关来华签证办理效率的基础上,为外国人来华旅游等提供更多渠道和便利。一是为入境旅游外国人提供口岸签证便利。目前,全国71个城市97个口岸签证机关可为国内旅行社组织、接待的外国旅游团办理团体旅游签证,每次在华停留不超过30天。二是持续优化过境免签政策。目前,18个省23个城市31个口岸,对53个国家人员实施72/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即53国人员从中国过境前往第三国或地区,可持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联程客票,在规定区域内免签停留72/144小时,为外国人短期过境从事临时商务、会议、旅游等活动提供出行便利。三是实施区域性入境免签政策。符合政策适用条件的外国人可在规定时间和区域内旅游,目前,我国已在上海实施外国旅游团邮轮入境15天免签、在海南实施59国入境旅游30天免签、在广西桂林实施东盟10国旅游团入境144小时免签、在广东实施港澳地区外国人组团进入珠三角地区和汕头旅游144小时入境免签政策。四是优化通关保障。进一步简化邮轮及船员查验手续,推行随船查验方式,提高通关效率,助力推动相关旅游企业、邮轮公司设计推出更多邮轮航线和旅游产品,吸引更多访问港邮轮来华和外籍旅客登陆观光。下一步,国家移民管理局将持续统筹研究深化扩大开放的移民出入境管理政策措施,进一步服务保障我国旅游业发展。
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高度重视入境旅游服务工作并表示,将多措并举满足境外游客入境旅游需求。一是积极推动出入境证件便利化应用。建立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平台,推动出入境证件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互联网领域便利化应用,目前港澳台居民可持内地(大陆)通行证等证件享有在交通、金融、电信、教育、医疗、社保、工商、税务、住宿等领域35项便利;推动外籍游客持用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港澳台游客持用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预订景区门票、购买车(船)票、住宿登记等便利化社会应用。二是加强入境旅游课程培训。积极参与入境旅游商伙伴行动,持续为国外从事来华旅游业务人员提供课程培训,帮助相关人员了解有关法律政策,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规范来华旅游行为,防范境外组团游客随意脱团,维护正常出入境秩序,为来华旅游人员提供优质入境旅游服务。
外国人申请72/144小时过境免办签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是要属于72/144小时过境免签范围国家的公民;
二是需持有能证明本人国籍身份的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有效期不少于3个月),符合前往第三国或地区入境条件;
三是根据申请的过境免签时长,需持有72/144小时内已确定日期及座位的前往第三国或地区的联程客票或者相关证明,填写临时入境外国人入境卡,并接受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询问。
如外国人符合上述条件,可向我国20个城市的边检机关提出办理144小时过境免签申请,或向3个城市的边检机关提出办理72小时过境免签申请,其他城市暂未实施该项政策。
温馨提示
具有所持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有效期不足3个月的,或有我国签证机关拒签章戳记的,或5年内有非法出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记录等情形的人员,边检机关将不予签发临时入境许可,所以此类人员不能办理72/144小时过境免签。
区域性入境免签政策:
上海外国旅游团邮轮入境15天免签
外国旅游团(2人以上,含2人)经由我国境内注册的旅行社组织、接待并从上海邮轮口岸整团入境免办签证,旅游团须整团随同一邮轮行程活动并出境。活动范围限定沿海省份和北京市,即上海市、辽宁省、河北省、天津市、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内的邮轮靠泊港口所在城市及其周边城市行政区域内,停留时间为15天。
海南59国入境旅游30天免签
59国人员可通过旅行社邀请接待、单位邀请接待或自行申报等方式由海南对外开放口岸免签入境海南。适用国家限定为59国,包括俄罗斯、英国、法国、德国、挪威、乌克兰、意大利、奥地利、芬兰、荷兰、丹麦、瑞士、瑞典、西班牙、比利时、捷克、爱沙尼亚、希腊、匈牙利、冰岛、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尔兰、塞浦路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波黑、黑山、北马其顿、阿尔巴尼亚、美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阿根廷、智利、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哈萨克斯坦、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文莱、阿联酋、卡塔尔、摩纳哥、白俄罗斯,活动范围限定在海南省,入出境口岸海南所有对外开放口岸,停留时间为30天。
广西桂林东盟10国旅游团入境144小时免签
东盟十国2人或2人以上组成的旅行团,经旅行社组织接待,可由桂林机场口岸免办签证入境。适用国家限定为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越南、柬埔寨、老挝、缅甸、新加坡、文莱、菲律宾,活动范围限定在广西桂林市域,入出境口岸为广西桂林对外开放口岸,停留时间为144小时(6天),采取团进团出方式。
港澳地区外国人组团入境广东144小时免签
与中国建交国家的外国公民经在香港、澳门的合法注册旅行社组团(旅游团为2人或2人以上)由香港、澳门进入大湾区内地9市和汕头地区旅游,持普通护照允许免办签证入境并停留144小时。活动范围限定为广州、佛山、肇庆、深圳、东莞、惠州、珠海、中山、江门9市和汕头市,入出境口岸为上述10个城市的对外开放口岸,停留时间为144小时(6天),采取团进团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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