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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麗娟放言“讓劉德華去死” 怒斥索賠純屬造謠
  2007年04月02日08:15 【字號 】【留言】【論壇】【打印】【關閉
 
楊麗娟(左二)與其母(右二)返回蘭州,兩人在一眾媒體簇擁下走出蘭州中川機場。

  中新網消息 劉德華29歲的蘭州“超級粉絲”楊麗娟,其父上月26日在尖沙咀因不滿華仔表現跳海自盡后,已於30日偕母返回蘭州。香港文匯報報道,隨行而至的內地記者多達10余人,后在某媒體的“秘密”安排下入住蘭州東方大酒店,記者幾經周折透過電話與其取得聯系,楊表示不願接受訪問,隻打算是繼續辦理赴港簽証,目的是要“把爸爸帶回來,完成他的遺願”,楊並斥媒體報道自己向劉德華索賠50萬元之事純屬造謠。

  稱並無向華仔索賠50萬

  楊女在電話中情緒激動,一再強調自己不是媒體報道的那樣不忠不孝,續簽証件要去香港的唯一目的就是為了父親,已經沒有打算再見劉德華,更說:“讓他去死吧,我恨他!我現在根本就不在乎他在哪裡!”不過她又說,劉德華應當拜祭她爸爸,這樣才能完成他的遺願,而楊父最大遺願就是劉德華單獨與女兒見面。

  楊母在頭天返回蘭州接受當地媒體記者採訪時,亦一味抱怨華仔,她說:“我的孩子太可憐了,她這麼多年付出了這麼多,不能就這麼結束。”當記者問,女兒花13年的時間去做一個追星夢,值得嗎?她說:“女兒做的任何事情我都會支持她!” 楊母稱劉德華做得太不盡人意,沒有為她們設身處地考慮等等,記者問:“如果再次去香港見不到劉德華,你們會怎麼辦?”楊母沒有正面回答問題,隻是說:“他應該見我們。”

  省外媒體為追星狂包食宿費

  記者從甘肅省公安廳外事處了解到,蘭州當前尚未開通港澳自由行簽証,楊氏母女必須通過旅行社辦理續簽手續,大約需要15個工作日,母女目前正在尋找一個“特事特辦”的途徑,期望一兩日之內能辦好簽証。

  蘭州媒體對楊氏母女的報道這兩日已經偃旗息鼓,事件的始作俑者《蘭州晨報》繼上月30日刊發“健康追星倡議書”之后再未做任何跟進報道,當地其它都市類媒體也隻是輕描淡寫報道母女返蘭消息,一改前些時日的狂熱氣氛。相形之下,省外媒體倒是顯得熱情異常,不光母女從廣州返回時隨行“記者團”多達10余人,而且連她們在蘭州的一切食宿費用都是這些媒體安排,並對下榻酒店嚴格“保密”,一幅誓做“獨家新聞”的架勢。(王岳)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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